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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
作者:许佳慧 发布时间:2013-03-16 浏览次数:626


评估专家正在检验资料

专家组召开反馈意见会

         3月11日—13日,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专家组一行4人在省语委办主任陈启文的陪同下莅临我院,对我院创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月11日下午,专家组首先听取了我院创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的汇报。我院语委会主任戴一峰副院长从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工作特色、工作成效等几个方面向专家组进行了汇报。

  3月12日,专家组通过查验档案资料、现场座谈、随机测评、随机听课、实地考察我院校园用语用字环境等方式具体深入地了解了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

  3月13日上午,专家组反馈意见会在主楼群3号楼709会议室举行。专家组组长林华东代表评估专家组反馈检查意见。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创建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一致认为我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评估组在全面对照《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后,一致认定我院已达到省级示范校标准,同意报送省教育厅和省语委审定。

  在对我校创建工作给予肯定的基础上,专家组也指出了我院创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省语委办主任陈启文指出,希望我院进一步重视、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传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的开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进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我院语委会主任戴一峰副院长向专家组认真细致的工作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一定会认真听取专家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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